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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客户补余款事项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13年12月17日

尊敬的会员:
感谢您对信用行——网购不锈钢的支持!
信用行是一个荟萃各钢厂不锈钢资源的网上平台,一直以来都致力于通过互联网,为不锈钢用户提供便捷、高效的电子商务采购服务。
为了保证各钢厂供应商货源的稳定,货款、票据准确清晰,同时为保证所有采购用户能够及时提货,针对拍卖补余款做如下调整:
1、 客户应在拍卖成功后第二个工作日内(15点前到账为准),支付余款;
2、 逾期未支付余款的,信用行系统将自动垫付余款,并由信用行系统自动计算垫付资金利息;
3、 垫付资金利息以年息(360天)10%,按天计算,垫付时间以拍卖成功当日开始计算,最长垫付时间不超过30天;还款后,方可提货;超过30天未能还款的,经协商后,可由信用行优先处置;
4、 补余款(还款)后按照原有提货时间,前往约定仓库提货;
5、 本通知从2013年3月1日开始执行;
6、 以上最终解释权归信用行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所有;
信用行科技江苏有限公司
2013年2月18日